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规范研究生工位使用管理的通知

编辑:张会晨 发布时间:2022.10.12 阅读数:2703 来源:工程师学院

研究生工位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提高流动工位使用效率,保证流动工位共享共用性质,学院拟于1017日起对流动工位实行“每日清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日清理”时间安排

1. 为防止个人物品丢失,请于101622:00前将存于流动工位的个人物品清理带走。1017日早7:00开始实行“每日清理”制度,仍遗留在流动工位的个人物品,学院将统一清理放于走廊货架。

2. 1017日起,每日22:30由物业人员对流动工位房间内遗留的个人物品进行清理,统一放于走廊货架。

二、流动工位管理

1. 研究生可于学期初提出开通流动工位门禁申请,由学生思政办公室审核批准后至总务办公室办理。

2. 流动工位开放情况(下表所有房间均在此次清理范围内):

序号

地点

房间

座位数量

备注

1

4

201

7

原工位房间205207)、206208209因规划另有他用,已进行封闭管理。如有个人物品存于房间内,可联系物业(85186119)开门取出。

2

202

7

3

203

8

4

204

9

5

210

24

6

211213

7

7

215

21

8

工教四

300

15

 

9

302

15

 

10

304

21

 


三、项目制、工程管理工位管理

1. 项目制、工程管理工位原则上可由各项目制或工程管理中心自主安排学生使用,但须派专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教育。使用人员须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用电、用水安全,发生突发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项目制或工程管理中心秘书。

2. 开通项目制、工程管理工位门禁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项目制或工程管理中心秘书统一汇总至总务办公室办理。

四、研究生工位使用守则

1. 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讨论、喧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使用电脑外放音响,不做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2. 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笔记本电脑或其他贵重物品。

3. 室内严禁抽烟、喝酒、聚友、过夜。

4. 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扇、暖脚器等;严禁使用旧国标接线板,严禁接线板串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人离及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 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熄、关闭空调;空调适度使用,符合国家节能标准。

6. 工位区域卫生由学生个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并保持干净整洁。

五、其他

1. 学院自习教室正常开放,地点工教一207,开放时间8:00-22:00

2. 如有疑问可联系总务办公室,88018801

 

学生思政办公室(团委)

总务办公室    

20221011日   

附件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门禁开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