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5号通知】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26 阅读数:4357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91号)要求,现将工程师学院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注册在校的2019级工程博士,2020级、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

二、评选类别及奖励标准

评选类别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人。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同时还需满足《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四、评选名额及评选依据

1.校核定学院一等奖74名,二等奖148名。学院根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确定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年级班级一等奖学金名额二等奖学金名额
2019工程博士19612
2020201148
201247
201336
201448
201548
201649
201748
工程博士20816
2021211235
211336
211436
211525
211625
211735
211825
211935
212025
212135
工程博士21714

2.“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不可兼得。

3.评选依据主要参照《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第四条优秀研究生评选主要依据

五、评审程序及材料上交

1. 研究生对照评审条件,填写《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XXX班级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工程师学院XXX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班级推荐业绩表》(附件3)。对于学习成绩和专业实践成绩,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对于科研成绩,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对于社会活动成绩,由相关负责部门出具证明;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统一收齐后交所在班级班主任,在班级内汇总、初审,确定奖学金推荐名单,在班级内充分公示。

2. 班级公示结束后,由各班级班主任将相关材料打包(附件123),于202211312:00统一报送学院审核。其中电子版交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只需要上交附件1和附件2,各12份正反打印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办公室)。

3. 学院审核后,在院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定。

六、其它

1.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之间。

2. 发表论文请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首页,鉴定请提供鉴定证书,专利请提供专利证书,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著作请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国际、国内会议论文请提供论文集(应有正式出版号)的封面、目录、论文首页。

3. 2019级工程博士个人量化分值=科研成绩+社会活动+特别嘉奖;2020级研究生个人量化分值=专业实践+科研成绩+社会活动+特别嘉奖;2021级研究生个人量化分值=课程成绩+科研成绩+社会活动+特别嘉奖。

 

不尽之处,请联系:

罗老师 0571-88285051;徐同学18867109163

 

附件1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XXX班级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工程师学院XXX班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班级推荐业绩表.docx

附件4《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pdf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团委)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