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2023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通知

编辑:梁佳 发布时间:2023.05.25 阅读数:1841 来源:工程师学院


有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宁波分院,以下简称研究生):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工程师学院遵照学校的要求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制,对2023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申请2023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已获结业证书申请2023年秋季学位授予的结业生。

二、申请要求

1.通过课程成绩、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专业实践、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详见附件1)

2.进行预答辩(预审)的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格式要求撰写。

3.学位论文前期已提交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评阅,校内、校外导师均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要求、方式及时间安排

1. 各在校类型、专业领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要求、方式,详见下表

在校类型

专业学位领域

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要求方式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

动力工程专业

须按能源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参加导师或研究所组织的预答辩。

控制工程专业

须按控制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参加导师或研究所组织的预答辩或预审。

机械工程专业

须按导师所在研究所的要求,参加研究所组织的预答辩或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

光学工程专业

须参加光电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申请人请关注光电学院预审通知。

其他专业领域

可参加导师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参加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确定。

 ①参加导师或所在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应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的要求,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

 ②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每篇论文由2-3位专家评阅,预审结果以评阅专家意见为准,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要求

 ①参加工院组织学位论文预审的研究生,请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预审登记表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审登记表”命名,格式为PDF版;预审论文以 “学号+姓名+专业领域+论文题目”命名预审学位论文必须隐名处理,格式为PDF。于61524:00前,将以上两个PDF文件发送至:gcsxw@zju.edu.cn,同时抄送至导师邮箱。710日前,将预审结果与评阅意见将通过钉钉反馈至研究生

 ② 参加导师或所在研究所组织预答辩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于710日之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将“工程师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扫描件、“预答辩专家酬金表”Excel分别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记录表”、“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酬金表”命名后发至邮箱gcsxw@zju.edu.cn

 ★★★注意事项★★★:

1.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将视为放弃本季度学位申请。

2. 前季度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环节的无需再申请本次预答辩(预审)

3.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确认同意后,下一季度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参加预答辩(预审)

四、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个人学习计划、课程成绩要求(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94578E-mailjxglb@zju.edu.cn

2.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科研成果要求(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8285083E-mailrqluo@zju.edu.cn

3.专业实践(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285083E-mailzhang-mengyi@zju.edu.cn

4.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要求(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61E-mailgcsxw@zju.edu.cn

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

2023525


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