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4年6月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生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展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涵盖范围
2024年6月份毕业且未满28周岁的毕业学生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基础操作
毕业学生团员需于6月28日前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自行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学社衔接”团员及团支书业务操作方法见附件1,学院将根据毕业生团员的毕业去向审核转出团组织关系。
请注意,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请转往上述地区的团员在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时,关注附件1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后,分别在“北京共青团”、“广东共青团”或“福建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接,否则“智慧团建”系统无法转出。
三、情况分类
毕业就业情况 | 团组织关系需转接至 |
延期毕业 | 浙江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级延期毕业生临时团支部 |
未落实毕业去向 | 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
已落实毕业去向 | 存在多种情况,见下表 |
毕业去向情况 | 团组织关系需转接至 |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 工作单位团组织(如有) |
(如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 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 |
国内升学 | 根据录取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转接至相应团组织 |
因公出国(境)工作 | 工作单位团组织(如有) |
(如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 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 |
出国(境)学习研究 | (如政治面貌为党员) 浙江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级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
(如政治面貌仅为团员) 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 |
因私出国(境)(求学除外) | 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
参军入伍或进入涉密单位工作 | 特殊单位团组织 (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 |
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 按照附件2填写介绍信,将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由团委签字盖章并返还团员本人 |
四、联系方式
王晓宇 0571-88285051 ftwxy@zju.edu.cn
许莹莹 15137680144 zjugysizheng@163.com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2022年5月).pdf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