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工程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编辑:任晓丽 发布时间:2025.03.17 阅读数:25429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光新 薄 拯    

副组长:王  沈 哲  

员:吕朝晖、赵张耀、张朝阳、黄鹂强、俞小莉、钟崴、王殿海、钱超、任洪波

申诉联系人:罗殷  申诉电话:0571-88285051 申诉邮箱:roy455@zju.edu.cn  

申诉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  邮编:310015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5/0312/c28498a3026511/page.htm之上,按照1:1.5的复试比例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研究方向(领域)复试名单。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部分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统考考生在复试当天现场填写项目志愿、调整方向志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领域)招生人数见附件二。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需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非全日制定向硕士(单独考试、工程管理)考生不需要大学成绩单。

5.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9月1日前毕业或获得学位)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及以上对应专业领域专家)、《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在职硕士研修计划表》,模板见附件三

6.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2020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2年9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9月1日前毕业)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军队在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

10.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2)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国(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

1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知识2笔试

*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开卷,考试时间60分钟。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年工程管理类考生复试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的通知

*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年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加试专业知识的通知

2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管理【125601】考生参加思想政治理论1笔试满分100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开卷,考试时间60分钟。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年工程管理类考生复试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的通知

   3以同等学力报考我院且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要加试2专业知识。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闭卷,两门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年同等学力加试专业知识的通知

其他考生不用参加笔试

2.面试(满分100 分)

1)面试内容

工程类硕士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适用: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统考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单独考试)研究生。

工程管理类硕士面试:主要从沟通表达能力(包括中英文)、逻辑思维能力、学习或工作经历和能力、职业规划、发展潜质等方面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学习、社会实践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适用: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管理【125601】。

所有考生的面试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20分),成绩计入面试总分。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含听力和口语,满分20分)。

3.复试成绩构成

(1) 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统考研究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2)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单独考试)研究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3) 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研究生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治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90%)×60%

(4)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管理【125601】复试成绩=政治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90%

(5)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 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统考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单独考试)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 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4)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管理【125601】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

(1)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统考招生拟录取:根据各研究方向(领域+项目)统考招生数及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等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关于院内相同专业类别调整研究方向的规定:当我院进入统考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够被原报考研究方向(领域)及其填报的项目志愿录取时,则优先调整到院内相同专业类别下的其他研究方向(其他领域+项目),并按已经参加我院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调整志愿顺序进行院内相同专业类别下调整研究方向录取(综合成绩优先)。

(2)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等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3)工程管理类(代码125601、125603)招生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等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一门以上不合格不予录取。

.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18-330日,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s://zdyy.zju.edu.cn/2025/0314/c37593a3027298/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20日提交体检表,提交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招生与学位办联系,联系方式:0571-88281621  任老师。

.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 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考生类别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1、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

3月21日(周)、22日(周

2、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

3月25日(周,政治、专业课)

3月26日(周

3、工程管理

3月28-30日(政治同等学力加试

3月28-30

4、非全工程硕士(单独考试)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http://www.isee.zju.edu.cn/2025/0320/c21109a3029142/page.htm

控制工程:

http://cse.zju.edu.cn/2025/0319/c39336a3028428/page.htm

机械工程:
http://me.zju.edu.cn/mecn/2025/0320/c6202a3029061/page.htm

机械(航天工程方向):

http://saa.zju.edu.cn/2025/0318/c67589a3028149/page.htm

化学工程

http://che.zju.edu.cn/checn/2025/0318/c15798a3028083/page.htm

动力工程:
http://www.doe.zju.edu.cn/2025/0321/c74389a3030029/page.htm

能源动力(核能工程方向):
https://physics.zju.edu.cn/2025/0320/c69706a3029224/page.htm

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方向):
http://www.cps.zju.edu.cn/2025/0318/c58875a3028120/page.htm

注:表中考生类别1-3的笔试面试地点:工程师学院,具体详见对应钉钉群的公告并按公告为准,请关注钉钉消息。表中考生类别4的复试地点见对应专业学院公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校区。

联系方式: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一:复试名单 

1、卓越培养项目复试名单-挂网.pdf

2、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名单-挂网.pdf

3、单独考生复试名单-挂网.pdf

4、工程管理复试名单-挂网.pdf

附件二:招生计划

工程师学院2025年统考招生计划.pdf

附件三: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表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在职硕士研修计划表.docx

专家推荐信-单独考试.doc

附件四: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