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2025届夏季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学院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请仔细查看以下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做好就业去向登记、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体检、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事项 | 办理形式 | 时间 | 联系人或部门 |
1.就业去向和档案寄送信息确认 | *重要!【全日制需完成】 1. 登录学校就业系统(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核对个人就业方案中的签约信息和档案信息,检查是否与个人情况一致,并自行预览和修改确认信息 2.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附件1: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届全日制夏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确认和档案寄送的通知。 3.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档案寄送信息统计问卷:https://jinshuju.com/f/bmYv29 注意:此问卷涉及个人档案寄送,请仔细阅读附件1,务必认真填写。 | 即日起至6月22日 | 徐余辉老师 88011516 |
2.毕业离校档案寄送信息问卷填写 | *重要!【非全日制需完成】 填写问卷:https://jinshuju.com/f/LegHK5 注意:所有非全学生均需填写,关系到个人硕士、博士期间学籍档案的寄送,请务必正确认真对待。 | 即日起至6月22日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3.毕业生体检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需完成,非全日制不做要求】 详见通知:校医院关于2025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1.预约:浙大钉-校园数字医疗-体检预约 2.体检:按照预约日携带身份证、一寸照1张前往就近校区校医院体检。(费用50元,建议上午前往);如三个月内已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参加过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胸片等项目体检的可免检。 3.上交:将校医院或近三个月二甲以上医学院体检报告于6月20日前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注:宁波分院交至分院相应办公室) | 6月5日-17日 工作日上午 8:00-11:00 工作日下午 13:30-16:00 | 玉泉体检: 87951619 紫金港体检:88208834 华家池体检:86971664 |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完成】 1.领取:自助下载(《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照片,或前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领取。 2.填写:参照样表(附件3)范例和要求认真填写。 3.上交:于6月22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注意:宁波分院交至分院相应办公室) | 即日起至6月22日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5.党组织关系转移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全日制】 请点击查看链接:关于离校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和离校前入党材料归档的通知 | 即日起至6月20日 | 郝帅旗老师 88011516 |
6.团组织关系转移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全日制】 | 即日起至6月20日 | 王晓宇老师 88285051 |
7.户口迁移 (按需办理) | 【全日制】 无论户口迁往何处,务必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户口一旦迁出,无法恢复。 1.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指导中心(www.career.zju.edu.cn),在“就业方案”模块核对户口迁移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 2.学院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请需要集中办理的同学,根据附件5进行填写,于6月10日12点前填写问卷:https://jinshuju.com/f/wzfsCY,逾期请同学自行前往派出所办理。集中办理的同学,请等待钉钉后续通知领取户口迁移证,拍照上传电子离校系统,安保处审核通过。 3.选择自行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需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或报到证原件),具体参考学校保卫处网站相关通知:安全保卫处关于2025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 即日起-6月10日12:00 |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 |
8.电子离校单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校电子离校单:校务服务网-研究生电子离校申请,网址:http://xwfw.zju.edu.cn/wsbsdt.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dxlb=10009&fwxz=0 *注意事项: 1.请使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所有学生完成毕业档案问卷填写后,全日制学生转出党团组织关系后,学院“党团委办公室”才会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详见上文。 | 即日起至6月20日 | 学校、学院 各部门 |
9.行李托运 (按需办理) | 【全日制】 住宿至善楼的毕业研究生,如有行李寄送需求可自行联系。 住宿浙大各校区、地方分院的毕业研究生请按照学校通知或分院相关资讯,自行前往邮政服务部寄件。 | 即日起 | 顺丰快递 马帅 17630909392 |
10.图书馆借阅书籍归还 | *重要!如未归还将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如借阅浙大城市学院图书,离校前需办理还书手续。 2.宁波分院毕业生按分院要求办理软件学院/宁波理工还书手续。 | 即日起 工作日 8:00-11:45 13:30-16:45 | 城市学院图书馆咨询处 88011462 |
11.学位服租借与归还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本次学位服租借仅面向2025届夏季毕业生。 2.租借地点: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 3.学位服租借需填写租借单并交纳押金(每件100元,凭租借单右联退还押金,请妥善保管),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工程师学院学位服管理条例(暂行)》。 4. 学位服归还时间截止日期:6月23日,逾期未还将不予办理。 如无法线下归还,请顺丰邮寄至以下地址(请附上租赁单右联和微信收款码,否则不予退还押金):曲老师,1594323586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 | 集中租借时间 6月10日-17日 9:00-11:30 14:00-17:00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12.毕业纪念品领取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院为每位毕业生准备了纪念品,请各位毕业生凭浙大钉-电子校园卡领取,领取时请签字确认,每人限领一份。 领取地点:行政楼200(分院的同学请在分院领取,具体时间地点请等待相关老师通知)。 | 6月17日-24日9:00-11:30 14:00-17:30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13.退宿 | 【全日制】 按照宿舍楼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 即日起 | 至善楼宿管中心 88285515 |
14.医保 | 【全日制】 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毕业生,未在其他统筹区参保的情况下,医保待遇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 | / | 紫金港纳米楼医保办窗口 88981591 |
15.国家助学贷款 | 【全日制】 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仔细阅读学校网站通知,尽早与银行联系还款事宜。 | 6月16日24时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1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全日制】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仔细阅读通知,加入钉钉群号进行预申请(135215000013),相关材料上交请关注10月份具体通知。 | /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祝大家在成为国家卓越工程师道路上,求是创新,一帆风顺,常回家看看!
附件1: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届全日制夏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确认和档案寄送的通知.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