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七】工程师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2)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3)类型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
若申请时还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并仔细阅读学院《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困生认定通过后“学费缓交申请”方可生效。
二、缓交期限
(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
(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
(3)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
三、申请流程
1.填写材料: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工程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
2.上交材料:请申请人将纸质版附件1在9月21日12:00之前将材料交到工程师学院200,电子版附件2(Excel格式)以“学费缓交+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22560570@zju.edu.cn。
注意:
1.如无法线下上交材料,请将材料顺丰到付邮寄到以下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娄老师,18214741027。
2.2026级全日制新生(卓越项目制除外),学费缓交等材料上交要求详见通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卓越培养项目)新生入学须知》,无需重复办理和上交材料。
四、后续缴费流程

标蓝部分的缴费方式详见“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https://zhfw.zju.edu.cn/2026/0722/c5071a3190439/page.htm)和“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6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https://zhfw.zju.edu.cn/2026/0630/c5074a3183683/page.htm)
五、联系方式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0571-88981730;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国银行浙大支行,0571-87967386;
(3)划扣学费和退还贷款余额相关问题:请咨询浙江大学计财处,0571-88206339;
(4)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思政办娄老师,0571-88011516。
附件2:工程师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
学生思政办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