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冬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通知
有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保证毕业及学位授予质量,工程师学院实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制度,对2019年冬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未通过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仅面向2019年冬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2016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详见附件1);
3.进行预审(预答辩)的学位论文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附件2)格式要求撰写;
4.学位论文前期已提交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评阅,校内外导师均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要求、方式及时间安排
1.具体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要求、方式。
① 动力工程专业,必须按能源学院相关规定(附件3),与导师联系,参加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
②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可参加建工学院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见附件3),或参加工程师学院安排的学位论文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决定。
提醒:动力工程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参加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请将预答辩专家酬金表(附件5),以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专家酬金),发送至:gcsxw@zju.edu.cn。
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请将“预答辩记录表”扫描(PDF版)以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发送至:gcsxw@zju.edu.cn。
③ 其他专业领域,必须参加工程师学院安排的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预审根据不同专业学院要求安排一至三位专家评阅,预审结果以送审专家评阅意见为准,实行一票否决制。
具体要求、方式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领域 | 工程师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 | 专业学院 (学位论文预答辩) |
动力工程专业 | 须按能源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参加预答辩 |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 参加建工学院组织的预答辩,或参加工程师学院组织的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决定) | |
其他专业领域 | 须参加 | 无要求 |
注:已通过2019年春、夏、秋季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环节的研究生无需再申请。
2. 参加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者请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附件4),置于预审学位论文第一页(扫描件),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预审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文件名称为:学号+姓名+专业领域+论文题目)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gcsxw@zju.edu.cn。
三、学位论文预审结果反馈
由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将于10月15日前,教学管理部将学位论文预审结果、评阅专家对预审学位论文的修改意见及建议,以邮件方式反馈至对应研究生。
关于学位授予的各环节见下。
具体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591;E-mail:wang_dw@zju.edu.cn)
2. 实践、科研成果要求(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85083;E-mail:chenjf@zju.edu.cn)
3.学位论文预审要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660;E-mail:cugzhangjun@zju.edu.cn)
附件:
附件2:关于公布《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通知浙大研院(2008)17号.pdf
附件3:关于申请2019年冬季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参加能源、建工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docx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