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2020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环节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有关2016级、2017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不含宁波分院):
为保证2020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2019年11月30日前、或按相关专业学院安排的时间完成)
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相关专业学院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如下:
专业学位领域 | 工程师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 | 专业学院 (学位论文预答辩) |
动力工程 | 无要求 | 须通过 |
控制工程 | 无要求 | 须通过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须选择其一且通过 | |
其他专业 | 须通过 | 无要求 |
同时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位申请前置环节(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检查个人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栏目,补充完整相关内容或上传相关附件,打印相关表格,完成以下事项。
1.检查“个人学习计划”是否通过导师、工程师学院审核, 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上传“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
2.核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若有误请修正。
"姓名拼音"要求。
标准格式样板: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欧阳文文(OuyangWenwen),具体可参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如不正确,请进行修改,该拼音用于打印英文版学位证书,请务必规范填写。
注:2017级学籍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光学工程、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四个专业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与“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录入、审核、打印按本“通知”要求完成,其他毕业及学位授予环节须按各专业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毕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各专业学院网页)要求进行。
3. 于2019年12月5日前,逾期不再接收。①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汇总 “工程师学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一览(1)”(附件1),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签字纸质版送交工程师学院理四608室张老师;② 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将“工程师学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一览(1)”(附件1),以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扫描件(或拍照)和电子版(EXCEL)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
4.在校期间有期刊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上传,并送交以下纸质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科研成果类别(按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科研成果的标准和要求):期刊论文(含录用证明或检索证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著作等;
(2)科研成果产生的时间为研究生在校期间;
(3)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
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① 全日制研究生,按所在专业学院“通知”要求,送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至各专业学院研究生科。
②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将“工程师学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及每位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10室陈老师。
③ 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在工作日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10室陈老师,或邮寄至杭州市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四610室。
三、“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录入、审核、打印(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
拟申请答辩的同学,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课程学习成绩、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成果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已审核完成,单面打印 “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贴好照片(2寸蓝底)。
注:“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的评语”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①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收齐后请研究生所在支部书记填写、审核签字,于12月25日前,送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21室喻老师。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班学习委员,同时可向工程师学院理四610室陈老师领回纸质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 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审核签字,于12月25日前,送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21室,或邮寄至杭州市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四621室喻老师收。
四、学位论文的上传、查重、评阅送审(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的送审、评阅和答辩,将严格遵循各所在专业学院的要求,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各专业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知”中的要求与说明(详见各专业学院通知),并按要求做好上述工作。
(一)学位论文上传(pdf格式,2019年12月30日前上传)
1.学位论文隐名处理
研究生应将隐名处理后的学位论文(不出现作者、导师、研究所等信息,不需出现“致谢”内容)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请导师分别确认。论文可以在附录中体现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成果等,但也须隐名处理(注明第几作者即可)。
2.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录入(在备注处注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提交“上报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学位论文”可以录入论文信息并提交学位论文。
录入学位论文信息、提交学位论文界面:
特别提醒:
①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封面格式(附件3)。
② 请同学们务必查重(只能查重一次),查重后导师才可进行确认,如下图:
注:不点击学位论文查重按钮【确定查重】,可以多次上传学位论文,点击学位论文查重按钮【确定查重】后,只有导师审核“不通过”同学可再次上传学位论文,但导师审核通过,同学将不能再次上传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只有导师审核通过,学院才能审核。
特别提醒:重复率≤5%的学位论文,请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由导师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论文送审;重复率﹥5%的学位论文,请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由导师签字确定论文是否送审,研究生将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的“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附件4)扫描件(PDF版)发送至gcsxw@zju.edu.cn。
③ 有密级要求的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只需注明“另外提交”,若有疑问请向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唐老师(TEL:0571-87953105)或工程师学院张老师(TEL:0571-88285660)咨询。
3.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确认
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看到以下界面:
导师确认后,同学在查询申请状态下可以看到:
4.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做最后的审核确认
注意:2019年12月30日前上传学位论文,在此之后上传的论文将不能进入2020年3月份(春季)的学位评定和授予。为保证正常的送审周期和较高的评阅质量,请同学们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上传论文,并提醒导师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确认。
(二)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论文将在“教育部评审系统”中送审3位专家评阅;控制工程专业,对未达到科研成果要求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将在“教育部评审系统”中送审1位专家评阅。
2.机械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光学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等9个专业,在学校“评审系统”中送审评阅。
3.具名(明审)送审,需送纸质的学位论文并填写“非隐名评阅书”(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其论文由研究所和导师自行安排送审。
4.学位论文送审标准,将按各专业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要求进行送审评阅。
5.上季论文评阅意见若出现大修改的同学,请按学校、所在学科的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附件12),并将导师确认签字的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zhangjun@zju.edu.cn,文件名为“重新评阅+学号+姓名+专业”,上传修改好的学位论文,参加本季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提醒:
① 请同学们保持手机畅通,可能会有个别专家要求提供纸质版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
② 明审专家评阅结束后,请同学将“非隐名评阅书”(扫描的PDF版),以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明审评阅书”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
五、学位论文答辩(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在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具体答辩时间请联系导师,由导师(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等有关事项。答辩完成后须将相关材料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08室。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相关要求请见附件5。
六、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
通过所在学科、学部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系统查看),请同学们将学位论文终稿(“独创性声明”扫描页)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学位授予(毕业)环节全部结束。
★★★特别提醒:
1.由于各专业所在专业学院对学位论文评阅的方式、要求和论文答辩要求有较大的差异,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对应专业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通知”(请浏览专业学院网页)中对学位论文上传、送审、答辩的程序和要求。
2.请同学们务必紧密联系导师,听从导师的安排。
3.在办离校手续时(或之前),务必请同学们将定稿后的终稿硕士学位论文3本,送交至工程师学院理四608室张老师收。
4.以上相关材料及表格均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http://me.zju.edu.cn/meoffice/2016/0817/c6446a447250/page.htm)。
5.宁波分院各专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环节,请按宁波分院“关于2020年春季毕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宁波分院网页)要求进行。
6.联系电话、邮箱:
喻老师:88285591,yujiale@zju.edu.cn(个人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等前置要求)
陈老师:88285083,chenjf@zju.edu.cn(科研成果、专业实践)
张老师:88285660,cugzhangjun@zju.edu.cn(学位论文、答辩等)
赵老师:0574-27830656,zhaoyudai@zju.edu.cn(宁波分院)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11月8日
附件5:工程师学院关于申请2020年春季授予学位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附件11: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