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过程与学位申请

教学管理部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10 阅读数:3355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 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 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立项基本要求(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且距毕业时间不少于1 年,研究生导师应当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等)、申请与评审程序、时间安排等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07081

此次项目资助经费中,理工农医类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项目经费报销须经导师批准同意。

意向申报的研究生,请于6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须签名)、申请人情况简表(附件2,申请人和导师均须签名)的纸质版送至(或顺丰速递)学院教学管理部(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四529室罗老师收),电子版(请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命名)发送至zysj@zju.edu.cn。逾期不候。


    咨询联系

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062172

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75112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申请人简况表.docx

 

教学管理部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