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开放研究生自习教室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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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满足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自习需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放部分学习空间作为专用自习教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室安排
开放自习室 | 开放时间 |
工教一207 | 8:00-22:00 |
二、自习要求
1、请各位自习研究生严格执行学校防疫要求,自觉做好防疫措施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2、请自觉维护自习教室文明,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教室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自习氛围。
3、自习期间应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个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并在离开自习室时随身带走。
三、其他事项
1、学院如因重要活动或重大考试等安排,可能对自习教室进行调整,请同学们谅解。
2、即日起至9月12日为专用自习教室试运行阶段,后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自习期间如有问题,请联系物业管理办公室或教学管理办公室。
物业管理办公室:88281626,88018512。
教学管理办公室:88294578,lihj@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