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
2023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1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包括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两种。
(一)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二)实践报告类:主要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对象
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实践成果申报。
(一)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二)上一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一年之内,含博士、硕士)。
(三)已经获得过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不得以相似成果再次申报,否则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的知识产权应归属浙江大学。浙江大学与合作单位共同署名的实践成果也可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四)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单面打印);
(二)成果材料:
1、应用设计类为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等,需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并附成果简介;
2、实践报告类为报告书。
上述成果材料应包含相关支撑材料,如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意向申报的研究生请于2023年9月7日前登录工程师学院管理系统(网址http://pisj.zju.edu.cn/admin/login,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为“Zju#加身份证号后六位”)“优秀实践成果申报管理模块”进行申报,并根据《支撑材料说明》(见附件1)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材料请按填表顺序排列,一并形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规则:申请人姓名-支撑材料名称。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2.审核阶段
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申报表》(必须系统导出,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手签)、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完成人需全部签字确认后,于2023年9月7日前以PDF版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申报材料文件命名规则:申请人姓名-所在院系名称-申报成果名称(如:张三-XXXX学院-卫星系统星载激光通信终端),申报表纸质版3份于2023年9月12日前顺丰速递(普快)或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六、咨询联系
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rqluo@zju.edu.cn;
教学管理办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室。
七、其他事项
校级优秀实践成果获得者,一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学校从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