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085803核能工程非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
编辑:严密
发布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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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所属院系 | 工程师学院 | 学位类别 | 专业学位 | 学制 | 3 | |||
最低总学分 | 24 | 公共学位课最低学分 | 5 | |||||
专业课最低学分 | 14 | 专业学位课最低学分 | 8 | |||||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 ||||||||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创新性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国际视野,具有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和领导者。 面向核电行业,培养在核能工程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独立从事核电相关工程技术开发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研究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能力,具备熟练阅读本领域外文资料及利用外语进行国际交往的能力,培养成为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核电工程领域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品德素质: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学校校训、共同价值观及浙大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格素养和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崇尚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严守职业伦理,践行优良学风。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家国情怀,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核电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2.知识结构: 掌握坚实的与核能利用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掌握核电站工作原理以及核电站核安全相关设计理念、采取的保障措施等。了解我国核电技术发展现状,国家核能利用相关产业政策以及产业发展规划,国内核能工程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动向。 3.基本能力: 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能较熟练地阅读外文资料;熟悉核电行业的相关法规规范、工程管理、工程伦理,在核能行业某一领域具有独立担负与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 ||||||||
培养方向: | ||||||||
核能工程 | ||||||||
始毕业教育: | ||||||||
(一)始业教育 始业教育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四史教育、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校史校情(院史院情)教育、基础科研(学术)素能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与形势政策教育、学习行为规范教育和办事流程辅导等,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始业教育是新生入学必修课,要求每位新生必须参加。 (二)毕业教育 毕业教育时间为每年3月和6月,主要内容包括世情国情社情民情教育、爱校感恩教育、就业指导与引领、纪念活动与仪式教育、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教育、诚信廉洁教育等,毕业教育采取毕业生座谈会、毕业合照、毕业氛围营造等线下线上形式开展,要求毕业生积极参与。 | ||||||||
读书(学术、实践)报告: | ||||||||
在读期间应至少在学科、导师组内作公开读书报告1次,至少参加工程师学院学术讲座、学术论坛4次(其中最多2次可以用参加国际国内学术讲座、学术论坛代替)。 | ||||||||
校企导师组指导: | ||||||||
导师指导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聘请行(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导师组)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进行联合指导。导师(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组织专业实践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等。 | ||||||||
专业实践环节: | ||||||||
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必修环节,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专业实践包括实践教学和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般应在入学后至第2学年结束前完成。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时间的专业实践,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的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专业实践考核通过计8学分。 | ||||||||
开题报告: | ||||||||
开题报告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冬学期结束前进行,开题报告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至少3名)。未通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至少在半年后才允许重新开题。 | ||||||||
中期考核(检查): | ||||||||
中期检查审核研究生课程学分、读书报告、专业实践训练、论文开题等进展情况,在第2学年秋冬学期末与开题报告答辩同期进行。 | ||||||||
论文中期进展: | ||||||||
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在开题报告后1年内,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至少3名)。经考核通过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中期进展报告相关信息,并上传《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导出考核表,经过导师学科审核,交学院存档备案。 | ||||||||
预答辩(预审): | ||||||||
预答辩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送审一个月前(一般为每年12月、3月、5月、9月上旬)进行,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 | ||||||||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 ||||||||
1.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最低课程学分要求。 2.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 3.创新成果要求:按《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具体标准》中能源动力类别相关规定执行; 4.关于学位论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在学生的实际工作环境中选题,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企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核能工程及相关工程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核能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生产应用、专题研究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类型。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面规范。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5.通过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与论文所属工程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双盲评阅,评阅人不少于3名;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具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其中校外企业相关工程领域的专家1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或教授级)担任。 | ||||||||
质量保证体系: | ||||||||
制定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基本流程等管理和实施细则,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通过论坛、学术沙龙等平台项目,营造学术创新氛围;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造就与培养目标吻合的合格人才。具体管理实施细则详见研究生院、工程师学院相关文件。 | ||||||||
备注: | ||||||||
平台课程 | ||||||||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6041904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24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6041924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6001925 | 研究生英语应用能力提升 | 2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3901 | 工程伦理 | 2 | 32 | 春、夏、秋、冬 | 课程思政课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2001 | 科技写作 | 2 | 32 | 秋冬 | 论文写作指导课 | |
方向课程 | ||||||||
核能工程 | ||||||||
研究内容: | ||||||||
核电站系统运行、维修与技术支持。 | ||||||||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1144 | 核工程导论 | 2 | 16 | 春夏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1145 | 核能科学技术前沿 | 2 | 32 | 秋冬 | ||
选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1146 | 先进核能系统 | 1 | 16 | 秋冬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147 | 压水堆堆芯设计与模拟 | 1 | 16 | 春夏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148 | 高等核反应堆物理学 | 2 | 32 | 秋冬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149 | 高度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 | 2 | 32 | 春夏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150 | 核材料学 | 2 | 32 | 春夏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151 | 核辐射物理与探测学 | 2 | 32 | 秋冬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617 | 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 | 2 | 32 |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