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086000生物与医药非全日制硕士培养方案
编辑:严密
发布时间:2024.08.02
阅读数:10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所属院系 | 工程师学院 | 学位类别 | 专业学位 | 学制 | 3 | |||
最低总学分 | 24 | 公共学位课最低学分 | 5 | |||||
专业课最低学分 | 15 | 专业学位课最低学分 | 11 | |||||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 ||||||||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创新性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国际视野,具有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和领导者。 掌握药物发现、制造与质量控制、监管与生产流通等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能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解决药物发现、制造与质量控制中的实际工程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独立从事药物发现、制造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品德素质: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学校校训、共同价值观及浙大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格素养和行为习惯。崇尚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严守职业伦理,践行优良学风。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家国情怀,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投身国家急需和新兴战略领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2.知识结构: 基础及专业知识:熟悉行业技术需求,包括从事工程构思、设计、实现、运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等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研究方法。 行业知识:包括行业采用的新技术、新流程、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先进生产方式、国内外技术前沿发展现状与趋势;行业技术标准、工作流程、职业规范、政策制度。 默会性工程知识:专业实践训练过程中情境性、意会性等知识积累。 跨专业领域知识:基于复杂工程问题解决的多专业领域交叉知识的学习。 3.基本能力: 环境及岗位适应能力:通过全过程参与实际工程项目建设,能应对压力和挑战,加强自身对环境和岗位的适应力,具备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决策实战经验。 参与工程建设所需的基本技能:能综合运用先进仪器设备、专业软件、企业现场数据采集与算法分析等现代研究工具和研究方法。 技术应用创新及工程创新实践能力:技术应用、应用创新、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参与工程规划、设计开发、实施运作、科学管理的决策和行动能力;对本领域工作进行设计、过程审核和设计质量把关。 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跨专业领域、跨多工种的团队工作经历,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激励授权等领导能力;有效指导他人进行项目产品设计开发的能力。 | ||||||||
培养方向: | ||||||||
新药创制工程, | ||||||||
始毕业教育: | ||||||||
(一)始业教育 始业教育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四史教育、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校史校情(院史院情)教育、基础科研(学术)素能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与形势政策教育、学习行为规范教育和办事流程辅导等,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始业教育是新生入学必修课,要求每位新生必须参加。 (二)毕业教育 毕业教育时间为每年3月和6月,主要内容包括世情国情社情民情教育、爱校感恩教育、就业指导与引领、纪念活动与仪式教育、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教育、诚信廉洁教育等,教育采取毕业生座谈会、毕业合照、毕业氛围营造等线下线上形式开展,要求毕业生积极参与。 | ||||||||
读书(学术、实践)报告: | ||||||||
在读期间应至少在学科、导师组内作公开读书报告1次,至少参加工程师学院学术讲座、学术论坛4次(其中最多2次可以用参加国际国内学术讲座、学术论坛代替),考核通过计2学分。 | ||||||||
校企导师组指导: | ||||||||
导师指导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聘请行(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导师组)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进行联合指导。导师(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组织专业实践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等。 | ||||||||
专业实践环节: | ||||||||
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必修环节,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专业实践包括实践教学和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般应在入学后至第2学年结束前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时间的专业实践,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的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专业实践考核通过计8学分。 | ||||||||
开题报告: | ||||||||
开题报告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冬学期结束前进行,开题报告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至少3名)。未通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至少在半年后才允许重新开题。 | ||||||||
中期考核(检查): | ||||||||
中期检查审核研究生课程学分、读书报告、专业实践训练、论文开题等进展情况,在第2学年秋冬学期末与开题报告答辩同期进行。 | ||||||||
论文中期进展: | ||||||||
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在开题报告后1年内,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至少3名)。经考核通过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中期进展报告相关信息,并上传《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导出考核表,经过导师学科审核,交学院存档备案。 | ||||||||
预答辩(预审): | ||||||||
预答辩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送审一个月前(一般为每年12月、3月、5月、9月上旬)进行,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 | ||||||||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 ||||||||
1.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最低课程学分要求; 2.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 3.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见生物与医药类别制药工程领域相关规定; 4.符合浙江大学和所在专业学科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细则(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 ||||||||
质量保证体系: | ||||||||
制定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基本流程等管理和实施细则,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通过论坛、学术沙龙等平台项目,营造学术创新氛围;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造就与培养目标吻合的合格人才。具体管理实施细则详见研究生院、工程师学院相关文件。 | ||||||||
备注: | ||||||||
平台课程 | ||||||||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6041904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24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6001925 | 研究生英语应用能力提升 | 2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6041924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3901 | 工程伦理 | 2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2001 | 科技写作 | 2 | 32 | 秋冬 | 论文写作指导课 | |
方向课程 | ||||||||
新药创制工程 | ||||||||
研究内容: | ||||||||
新药创制工程 | ||||||||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1073 | 新药发现理论与实践 | 2 | 32 | 夏 | 实验实践类课程,课程思政课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1088 | 生物医药文献阅读 | 2 | 32 | 春、夏 | 研究方法类课程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6041086 | 新药创制工程前沿 | 3 | 48 | 秋、冬 | 技术前沿类课程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090 | 现代药理学实验技术 | 2 | 32 | 春、夏 | 研究方法类课程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085 | 实用药物分析 | 2 | 32 | 秋、冬 | 实验实践类课程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089 | 药物设计理论与实践 | 2 | 32 | 春、夏 | 实验实践类课程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3087 | 生物技术制药 | 2 | 32 | 秋、冬 | 技术前沿类课程 |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 | 6041071 | 现代药剂学研究方法 | 2 | 32 | 冬 | 研究方法类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