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开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有关专业学院(系)研究生科、任课教师:
为规范工程师学院日常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顺利、有序进行,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现将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 | 主体 | 工作内容 |
2016.12.25 | 教育中心 | 核对《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表》(附件1)中本中心归属开课信息与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将《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排课确认表》(附件2)发相关任课教师。 |
2017.01.03 | 任课教师 | 填写《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排课确认表》(附件2),返回各教育中心。 |
2017.01.05 | 教育中心 | 1、按照《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附件3)要求审核课程外聘专家资格及教学酬金标准,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2、汇总春夏学期开课信息,将《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表》(附件1)《工程师学院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及教学酬金审核汇总表》(附件4)《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团队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5)发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 |
2017.01.08 | 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 | 完成教室资源分配,将排课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 |
二、开课要求
1、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为依据,与开课计划相符。
2、工程师学院教学日历详见附件6,请注意上课周次与上课时间安排。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从第2周开始,按隔周、双周、周五至周日进行排课,分别对应学校本部春季学期第2、4、6、8周和夏季学期第1、3、5、7周。排课时间段为上午1-4节(9:00-12:15)、下午5-8节(13:30-16:45)、晚上9-12节(18:00-21:15)。
3、结合非脱产研究生学习特点,优先安排周六、周日课程,少数专业类别(领域)确需安排周五上课的,原则上排在周五晚上,周日晚上一般不排课,周一至周四不排课。
4、在排课顺序上,多专业(领域)平台课优先于小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必须至少安排一位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期间,相应课程任课教师应同堂参与课程教学。校外专家、校内教师协同,积极探索理论教学与应用教学紧密结合的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资格及经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2、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调课,更不准随意停课。上课不得迟到,不提前下课、随意减少正常课堂教学时间。
3、为保证课程教学质量,需要安排期末考试的研究生课程不得占用课程正常教学时间。为维护教学秩序,防止选课研究生课程考试冲突,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根据选课研究生情况,在考试周期间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在征得所有选课研究生同意、报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批准后,任课教师也可在考试周之外的某一时间段安排期末考试。
四、其他
开课有关事宜可咨询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或各教育中心具体教务管理人员,联系人员及方式如下:
部门 | 专业类别(领域)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教学事务部教学办公室 | 所有专业类别(领域) | 李慧婕 | 88294578 13868050903 lihj@zju.edu.cn |
第一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 化学工程、动力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 方惠英 | 87951008 13185096313 fhy@zju.edu.cn |
第二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电子与通信工程 | 刘 晶 | 87951572 13758194693 liujing1002@zju.edu.cn |
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 工程管理 | 宋晓云 | 87951931 13805710788 songxy@zju.edu.cn |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1:《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表》(略)
附件2 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排课确认表.xlsx
附件3 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教学经费配套及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
附件4:《工程师学院外聘行业(企业)专家来校授课及教学酬金审核汇总表》(略)
附件5:《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团队教学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6 工程师学院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教学日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