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中期考核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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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部(办公室),各工程中心,各课程建设负责人:
为检查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针对性提升课程实践教学质量,按照《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及申报的通知》(院发〔2017〕13号)要求,现将实践教学品牌课程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考核内容
对照课程建设申报内容逐项检查,包括教学目标的明确、配套措施的具体落实、教学成效信息采集及数据分析等。重点突出定性或定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选课研究生能力和素养达成情况及配套措施有效性分析等。详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要求。
二、 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12月1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1份)和WORD电子版递交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联系人:喻嘉乐;联系电话:88285591;E-Mail:yujiale@zju.edu.cn;联系地址:湖州街50号工程师学院理四楼621办公室)。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至学校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立项的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仅须参加工程师学院中期考核,以本次中期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项目中期考核结果;
2.拟于2018年12月中旬左右举行实践教学品牌课程中期考核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课程建设负责人提前准备答辩PPT,内容紧扣《考核表》要求,汇报时间15分钟。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docx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