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过程与学位申请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面向合作企业征集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或就业岗位需求意向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1.18 阅读数:3467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合作企业:

为落实2018级、2019级非定向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或就业单位,深化推进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校企协同进行项目研究、在项目研究中联合培养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非定向研究生情况

工程师学院2018级非定向研究生共计462人(具体专业领域分布情况详见表1),将于2019年6月底结束课程集中学习阶段。原则上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后应相对集中到合作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时间不少于3个月。2018级非定向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种类型,其中: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到合作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训练,依托企业真实项目开展研究;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到合作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训练的同时,可以选择与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提前直接就业。

表一.png

二、2019级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情况

工程师学院2019年非全日制非定向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初开始启动,具体招生计划详见表2。该种类型研究生在招生录取的同时可先确定专业实践训练单位或直接与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合作企业需配备校外合作导师(后续将由工程师学院认定和聘用);2019年9月正式入学后,可依托企业真实研究项目和校内外导师团队,工读结合,除工程师学院安排的隔周周五至周日来校上课、学术交流等活动外,在校内外导师团队的联合指导下,可在合作企业开展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等。

表二.png

三、材料提交

为帮助研究生了解合作企业及岗位需求情况,现向合作企业征集专业实践训练或就业岗位需求计划,请有意向的合作企业填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面向合作企业征集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或就业岗位需求意向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8日下午5:00前发送至工程师学院,E-mail:rqluo@zju.edu.cn工程师学院收集汇总后通过学院网站、班级群等平台向学生发布,合作单位可视学生报名情况联系工程师学院安排专场招聘会

四、咨询联系

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751125

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062172

 

附件: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面向合作企业征集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或就业岗位需求意向汇总表.docx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