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过程与学位申请

关于对2020年春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1.04 阅读数:2408 来源:工程师学院

有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保证毕业及学位授予质量,工程师学院实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制度,对2020年春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未通过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2017级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申请2020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注:2017级学籍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光学工程、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四个专业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按本“通知”附件1:“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检查、完成相关内容,无需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预审(预答辩),但需按各专业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毕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各专业学院网页)要求进行毕业及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

2. 2016级申请2020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要求

1.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11月20日前完成

2.进行预审(预答辩)的学位论文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附件3)格式要求撰写。

3.学位论文前期已提交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评阅,校内、校外导师均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三、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要求、方式及时间安排

1.具体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要求、方式。

① 动力工程专业,必须按能源学院相关规定(附件4),与导师联系,参加所在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

控制工程专业,必须与导师联系,参加所在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4)。

③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可参加建工学院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4),或参加工程师学院安排的学位论文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决定。

提醒:

※ 动力工程专业、控制工程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参加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请将预答辩专家酬金表(附件5)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专家酬金)”命名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2017级宁波分院各专业的学生发送至:zhaoyudai@zju.edu.cn

※ 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请将“预答辩记录表”扫描(PDF版)件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命名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2017级宁波分院的学生发送至:zhaoyudai@zju.edu.cn

④其他专业领域,必须参加工程师学院安排的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预审根据不同专业学院要求安排一至三位专家评阅,预审结果以送审专家评阅意见为准,实行一票否决制。

具体要求、方式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领域

工程师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

专业学院

(学位论文预答辩)

动力工程专业

须按能源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参加预答辩

控制工程专业

须按控制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参加预答辩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参加建工学院组织的预答辩,或参加工程师学院组织的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决定)

其他专业领域

须参加

无要求

注:2016级工程硕士研究生,已通过2019年春、夏、秋、冬季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环节的研究生无需再申请。

2.参加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者请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附件6),置于预审学位论文第一页(扫描件),计算机专业预审学位论文须隐名处理,2019年11月30日前,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论文题目”命名的预审学位论文发送至:cugzhangjun@zju.edu.cn2017级宁波分院的学生发送至:zhaoyudai@zju.edu.cn

四、学位论文预审结果反馈

由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将于12月25日前,教学管理部将学位论文预审结果、评阅专家对预审学位论文的修改意见及建议,以邮件方式反馈至对应研究生。

关于学位授予的各环节见下。

学位授予环节.png

具体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591;E-mail:wang_dw@zju.edu.cn)

2. 实践、科研成果要求(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85083;E-mail:chenjf@zju.edu.cn)

3.学位论文预审要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660;E-mail:cugzhangjun@zju.edu.cn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11月4日

附件1: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docx

附件2:2017级课程学分审核情况(截止20191101).xls

附件3:关于公布《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通知浙大研院(2008)17号.pdf

附件4:关于申请2020年春季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参加能源、建工、控制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docx

附件5:预答辩专家酬金表.xls

附件6: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