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
各位导师、博士研究生:
为确保学位申请顺利进行,现就创新成果材料提交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成果要求
(一)工程硕博改革专项:创新成果须满足《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国卓院发〔2025〕1号)文件要求,具体详见关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提交学位创新成果材料的通知。
(二)非全日制普博:创新成果须满足学科、学部相关要求。
表1 创新成果要求及审核单位联系方式
联合培养单位 | 创新成果要求网址(部分须内网访问) | 科研审核联系方式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林老师(材料) | |
地球科学学院 | 姜老师(地科) | |
电气工程学院 | http://ee.office.zju.edu.cn/2022/0905/c33883a2612901/page.htm | 金老师(电气)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 王老师(高分子) |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吴老师(光电) |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王老师(化工) | |
化学系 | http://office.chem.zju.edu.cn/2021/0628/c34493a2399574/page.htm | 蒋老师(化学系)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https://webplus.zju.edu.cn/_s312/2025/0701/c17216a3065844/page.psp | 张老师(环资) |
机械工程学院 | http://me.zju.edu.cn/meoffice/2022/0223/c6445a2499707/page.htm | 叶老师(机械) |
集成电路学院 | 赵老师(集成电路) | |
建筑工程学院 | http://www.ccea.zju.edu.cn/2021/0111/c18418a2243017/page.htm | 李老师(建工) |
能源工程学院 | 沈老师(能源) |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http://office.cab.zju.edu.cn/2020/0716/c28987a2171674/page.htm | 张老师(农学院) |
软件学院 | 杨老师(软件) | |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冯老师(生工食品) |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黄老师(生仪) | |
物理学院 | https://physics.zju.edu.cn/2025/0113/c70901a3011586/page.psp | 郑老师(物理)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http://www.isee.zju.edu.cn/2022/0331/c21065a2512539/page.htm | 曹老师(信电) |
药学院 | http://office.cps.zju.edu.cn/2022/0921/c26501a2634279/page.htm | 梁老师(药学院) |
海洋学院 | 工院-王老师:0571-87870266 | |
航空航天学院 | 工院-王老师:0571-87870266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工院-王老师:0571-87870266王老师(计算机) |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http://www.cse.zju.edu.cn/2022/0221/c39334a2663297/page.psp | 工院-王老师:0571-87870266 |
二、佐证材料要求
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栏中如实填报并上传以下材料(签名扫描版)(注:如学科所在学院要求不同,以专业学院通知为准):
1.专利:已授权提供证书、应用证明(博士必备)。
2.期刊论文:
已检索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博士必备);
未检索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首页(导师须在通知空白处签署意见,如:“论文已被该期刊录用/发表,该期刊被检索(如SCI)或属于Top/一级/核心期刊”)。
3.会议论文
已检索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博士必备);
未检索提供录用通知、论文首页,以及会议往届检索情况截图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如会议通知或官网说明)。注:截图空白处须经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如:“论文已被会议录用/发表,该会议被检索(如SCI)”。
特别提醒:会议论文须录入研究生系统“期刊论文”栏。
4.获奖成果
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导师核实原件后签字),及可查实“浙江大学”与本人排序页面。
三、科研特批与解锁
1.特批申请:送审前未达标者,是否可通过科研特批进行送审,应符合科研审核单位相关规定。具体可咨询表1相关单位联系人。
2.特批解锁
(1)成果达标解锁:成果达标后,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提交符合本通知第二点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特批解锁申请书》,提交至科研审核单位。
(2)盲审优秀解锁:若盲审全“A”或仅1个“B”,且意见均为“同意答辩/小修后答辩”,无需补充成果。研究生提交《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特批解锁申请书》(注明盲审结果)至科研审核单位即可。
四、材料提交
符合第二点要求的纸质佐证材料(扫描件须同步上传研究生系统“科研成果”栏)提交至表1相关审核单位。
其中,海洋、航空航天、计算机、控制学院联合培养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至培养办公室,联系方式:王老师,0571-87810266。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