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10 阅读数:4191 来源:工程师学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竭诚欢迎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

宁波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也是国家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是浙江大学与宁波市政府战略合作的办学机构,2018年8月1日,浙江大学与宁波市政府签署协议,决定深化市校合作,共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分院已于2017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依托于浙江大学和宁波校区雄厚的教学师资、扎实的学术功底、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卓有成效的教育教学实践,旨在培养面向“一带一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对物流工程与管理人才提出的需求,以跨境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为主要特色,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掌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基础理论与方法,以及现代物流工程领域的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能独立担负跨境物流和供应链分析、设计和管理的管理专家和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学制2.5年。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

名额

考试招生人数

推免招生人数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

12

8

 

      二、接收推免生的初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3. 有可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程序

(一)研究生院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者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的“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填写有关栏目并提交申请,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17:30,自9月18日开始,考生通过邮件发送个人报名信息至宁波分院邮箱mse168@zju.edu.cn进行报名。系统中如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自行在“状态查询”页面修改。请关注系统中学院留言并按留言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我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合理安排复试程序,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查询审核和复试结果。注意: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查收邮件,以保证学院能够顺利联系你。

报名时需上传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成绩排名(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英语水平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如果上传ZIP文件请清楚命名压缩包内各个文档,以便审阅。)

 (二)初选结果及通知

审核结果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申请者可在“状态查询”查询审核和复试结果。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将收到短信通知。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9月20日-28日期间,学院将根据情况尽早安排申请人进入复试程序,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三)复试时须递交的材料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浙江大学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一式5份);

2.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与成绩排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 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 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原件现场校验后归还申请者。

(四)浙江大学校内免试生申请我院办法按本校“关于推荐2020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到时请见研究生院招生网。


四、推免生的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将在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上公布,请申请者及时关注官网有关消息。

 (二)复试形式

复试环节由学科组织面试,从英语、能力和素质、知识结构、综合四方面评定面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复试成绩高低和专业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上向申请者发布待录取通知。

免试生的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五、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院规定的工程管理实践要求,所取得科研成果达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所在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培养地点及食宿

教学和学生宿舍地点: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学校统一标准。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邮箱:mse168@zju.edu.cn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浙江大学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样表).doc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