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发放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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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工程师学院关于发放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放,为确保录取通知书能顺利送达每位新生,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发放对象:我院招生录取的2021级各类硕士研究生,包括:
全日制非定向:项目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三个专业学院录取的电子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动力工程三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双院制管理,不含宁波分院),宁波分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非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单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2、邮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请关注EMS公众号,便于查询快递信息。
3、邮寄信息:请上述所有研究生在6月25日中午12点前,扫描本通知最后的二维码或者登录网址 https://www.wjx.cn/vj/tdJpa3X.aspx,填写并提交《工程师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收件信息表》;
注:必须填写考生本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详细收件地址;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次信息收集表;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说明。
4、因疫情影响,原则上谢绝自取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工程类0571-88281621(任老师);工程管理0571-88285061(梁老师) 邮箱:gcsxyzs@zju.edu.cn
《工程师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收件信息表》网址二维码如下: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