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7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10.08 阅读数:15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一、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是浙江大学为发挥高水平大学优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而成立的直属单位。2022年9月27日,我院入选全国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全面开启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新征程。

办学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

二、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简介

我院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2016年开始招生,通过单独考试入学途径,为社会各行(企)业培养工程科技人才。2027年拟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动力工程领域,机械(航空工程方向、航天工程方向)类别招收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特色

面向行(企)业在职人员,培养契合实际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重点强化课程实践教学、工程项目实践历练、校企产学合作和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

四、招生专业及其考试科目、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计划等详见下表(以浙江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统考生)》以及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序号

招生专业及代码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2027统考计划

备注

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非全日制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①.111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
②.243单考英语
③.751单考数学
④.899工程能力综合

35

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复查。

2

控制工程(085406)

非全日制

控制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30

3

机械(085500)

非全日制

机械(航空工程方向、航天工程方向,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20

4

机械工程(085501)

非全日制

机械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35

5

化学工程(085602)

非全日制

化学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20

6

动力工程(085802)

非全日制

动力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35

7

合计

175

 

1.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志愿请选择“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院代码600)。

2.自2027级起,业务课(二)考试调整为《工程能力综合》,包含工程伦理、逻辑推理、专业综合等三部分内容,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具体请查看工院网站《工程能力综合》(科目代码899)考试大纲。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3312浙江大学报考点。

五、报考事项

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初试、复试等各项要求均以《浙江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公告为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等详见我院后续发布的复试与录取办法。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工程类在职硕士研修计划》,含未来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目标、未来三年规划、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对报考专业和导师团队了解情况等。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定向单位信息。定向就业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培养方式、学费及学制: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在职学习,授课方式采用周五至周日分段集中的上课方式(每两周集中一次),学费8万元/生·全程,学制3年。

2.学位授予及职称申报: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电子信息等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符合条件者,毕业前可申请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实现学历学位与职业资格双通道发展。

3.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年可参评人数的5%;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年可参评人数的10%。

4.住宿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统一住宿。

5.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七、咨询方式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与专项改革办公室:0571-88281621,gcsxyzs@zj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任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  

邮编:310015

学院网址:https://pi.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微信公众号:zjupi2016

 

相关链接:《浙江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统考生)》

《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问答》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年10月8日